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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07 回复:0 发表于 2013-12-20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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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0 10:08:22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网友疯传“医保卡的正确使用方法”不靠谱,请勿相信 [复制链接]

网友疯传“医保卡的正确使用方法”' S" k0 U- Z7 j
    “医保卡的正确使用方法,没几个人知道!注意:牵扯到报销!相信很多人手上都有一张医保卡,在使用过程中有些事情要特别留意,否则会吃哑巴亏!”一段时间以来,在我市各大论坛及微信朋友圈中出现了这样一则消息,吸引很多市民关注。9 m; o' v2 ]/ ~
    该网友称,当我们自费金额超过1200元后,超出部分是可以享受报销的,比例是60%。去医院看病之前,一定要到社区医院转一下,这个程序万万不能省略!否则的话,即便你花了万儿八千,对不起,一分钱也不报,全部自费!自费部分是可以累加的,每年只要达到1200元,超过部分就可按比例报销。最后,该网友还公布了全国劳动保障电话:12333。
" _% J# v0 d% w    大部分网友质疑它的真实性,也有部分网友表示“受益了”。“怀疑它的真实性,但有板有眼的,让我有些困惑。”有市民说,她还真没注意过如何使用医保卡,不管真假都要注意一下。
( }! @. ?: r8 }' L# M全是误传 请勿相信( @9 ~& P, j5 U( c" d  |
医保卡是否真的如网上传的那样用途多多?关于医保卡的说法都是真的吗?12月18日,记者请市医保处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解读。+ S* ^2 o  W( [- p4 r6 n7 e
传言
. ^% {% x6 `2 F% V1 R: v; b2 ~1.住院费只需负担1/3. B$ s6 T; D) P3 K) C' {
    住院前只要把医保卡交给医院,就可以安心治疗了。卡里面一分钱没有也没关系,出院时医院会和医保中心结算,个人只需负担1/3的费用。
' Y: G6 y% S2 ]0 ~$ H回应
* C. M8 ^2 z9 V3 R住院报销非一刀切 自负比例因人而异
" n% K! o) Y- q  Y  r' G1 q# K& b    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就和银行存折一样,属个人财产,可以跨年度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参保人员生病住院,在出院结算时可用个人账户内的资金支付住院期间应该由个人自负的医疗费,如果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全部花光,就只能用现金支付。另外,参保人员报销的医疗费数额与就诊医院的等级、用药、病情等多种因素有关,不同患者出院时自负的医疗费用是不同的,并不一定是所有费用的1/3。所以,那种说法是不准确的。
( V* D8 g9 Q: B    记者了解到,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设起付线。参保人员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分别为300元、500元、700元,第二次住院减半,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设起付标准。在职职工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自负比例分别为:起付线至1万元部分(含1万元)为9%、13%、15%;1万元以上至2万元部分(含2万元)为7%、9%、11%;2万元以上至3万元部分(含3万元)为7%;3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均为5%;其余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退休人员的自负比例为在职职工的一半,建国前老工人的自负比例为退休人员的一半,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限额与在职人员相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6 ^7 ~$ r, e; ~7 n; E
传言
# J* i! L6 u8 h9 s- u2.门诊自费超1200元,超出部分可报60%( m# G' W% F* ]2 ~1 t) n  p
    如果看门诊,那就用医保卡内的余额支付门诊费用。当自费金额超过1200元后,超出部分是可以享受报销的,比例是60%。
, G1 @; Y! c0 s8 _回应! n0 n7 F/ Y$ K; D3 t/ I" o* S, Q
参保人员可享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救助金“双封顶”报销2 H* d, d5 l* ^, U& V
    我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须同时参加大额医疗救助。若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超出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超出的医疗费用进入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范围。我市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具体报销标准为: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部分基金支付90%,30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基金支付95%。- y3 P' x& ], P- R7 R3 i1 o
    同时,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糖尿病、高血压、脑梗塞等33种特殊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实行补助,特殊疾病门诊补助的起付线为 600元。符合支付范围的特殊疾病门诊补助起付线以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补助83%,退休人员补助88%。参保人员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及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的医疗费用,在上述补助比例的基础上,再增加5%。! r* [; C9 z% S! l+ F8 u3 o
传言* j+ G8 D9 @- R
3.去医院看病之前必须先去社区医院6 o0 x& f6 e! ?0 }4 G
    去医院看病之前一定要到社区医院转一下,这个程序万万不能省略!否则,即便你花了万儿八千,一分钱也不报!4 Y. Y7 n  ^* A4 N$ L" B. a/ g6 L3 q
回应5 h. C- E, N/ P, o
可自主选择定点医院,无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7 C: j! X6 F" R2 w    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并便于管理,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对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实行定点制度,定点医疗机构主要包括定点医院、定点门诊和定点零售药店三类。医疗机构定点资格须经人社部门审核确定,取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要安装可用于医保卡(社保卡)消费的POS机,即刷卡系统。
- C/ u) z0 h7 A    凡参加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患病后可持医保卡(社保卡)、《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到市内任意一家具有定点资格的医院看病就医,在市内各级定点医院住院无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即时联网结算报销。出院时参保人员只需缴纳自负部分即可,自负部分可用医保卡(社保卡)结算。6 J7 C; |7 Q, F
传言4.自费部分可累加
. g3 @$ M7 A: d5 n    自费部分是可以累加的,每年只要达到1200元,超过部分就可按比例报销。
4 i6 [! @! C5 |, V& R. Z2 ]* n, o回应3 ~  R' B; j/ n: a
现行政策无相关规定
7 V  m0 l- f: W. x9 F; }1 d    我市现行医保政策中没有规定自费部分可以累加计算,更没有累加达到1200元超过部分就可按比例报销的规定。% }" t" m8 F3 N% Z$ {
    据市医保处的工作人员介绍,这个帖子语言含糊,没有说是哪个地方,也没有说是哪个时间段,多半是拼凑的,与我市的医保政策对不上号。市民要提高辨别能力,不要轻信传言,有不明白的问题最好及时向医保经办机构咨询,以免给就医和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w0 y1 `/ [% a+ c, |
# a' X2 b0 d* ?" @/ C
来源于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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