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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7625 回复:19 发表于 2012-4-23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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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23 22:22:05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现代妇科医院附近一妇女骑车被撞头部受伤路上抽搐   [复制链接]

22日下午4时许,在凤城东大街现代妇科医院附近的路上,一名骑自行车带孩子的妇女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妇女头部受伤,血流不止,不断抽搐,肇事者逃逸。事故发生后的场景,都被吴先生用手机拍了下来。& y9 l$ Q$ y% U: p% T
    “我经过时,看到被撞的妇女躺在地上,头部鲜血直流,浑身抽搐。一位市民说她是被一辆摩托车撞了。摩托车驾驶员也当场摔倒,但随后扶起摩托车走了。看到事故发生后,有市民拨打了120。不一会儿,莱城区人民医院的120急救车赶到,将被撞妇女抬上车走了。”吴先生说。看到事故发生,吴先生用手机完整地记录下了事故后的现场。“被撞伤的人太可怜了,幸亏热心市民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希望交警部门迅速抓住肇事逃逸者。”
9 L5 i: o) u! a% N, o    随后,记者联系莱城区人民医院。据治疗的医生介绍,经过紧急治疗,伤者清醒过来,但精神不好,病情暂时稳定,还需住院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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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2-4-24 08:36:4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3#
天外飞仙  发表于 2012-6-11 12:48:27
首先声明下,我是受害人的表妹,昨天才得知这起事故。我想尽可能客观的讲述下这件事情,欢迎大家来讨论,这不光是一起事故,还是一件肇事者逃逸的事故,还是一件逃逸的肇事者觉得无辜的事故。我也是想还原事情真相,让受害人能得到安慰,让好心人得到慰藉,让大家都生活在阳光下,而不是黑暗的罪恶下。
帖子较长,请大家耐心看完,感谢大家对这件事情的关注。
简单描述下4.22日凤城东大街的车祸,当时我姐骑着自行车后面带着4岁的宝宝,后面有人撞她后倒地昏迷,所幸宝宝只受轻伤。
事后,李某骑摩托车逃逸。很多路人帮忙,打120,我姐才送往医院。事故后有一好心人录了视频,大家可以看下让人心酸的场景。
李某逃逸后所幸事故现场残留了部分信息,后来才找到李某,交警认定李某付全责,但李某认为事故起因是路边一轿车突然开门导致我姐落地,他预见事故因此急刹摔倒,自己也是受害人,看到我姐倒地后觉得与自己无关就跑了。这是我综合上面的帖子里得到的信息。
我觉得我们可以从网友的视频中看到我姐倒地时自行车是倒向人行道这边的,人也是躺在靠近人行道的,可以推断她当时受的外力是来源于马路中间方向。
如果按照李某的言论,我姐是路边轿车开门导致倒地的话,我姐及自行车的倒向应该是马路中间方向。这一点,我认为大家都能明白这个道理。
最合理的解释是不是这样:我姐骑自行车在前面,李某骑摩托车在后面,路边轿车突然开门,我姐向马路中间方向避让车门,这时后面李某也避让车门及自行车,但速度快刹车不及撞倒了我姐。
但无论怎么样,你逃逸肯定是不对的,不论你是不是肇事者,但你肯定是这起事故中的当事人之一,人已经倒地昏迷,还有4岁的宝宝惊恐不已,路人都能伸把手帮一下这无辜的母女,更何况当事人的你!打个120,救人一命,难道对你就那么难吗?在道德的审判席上,你就是一个罪大恶极的罪人。还口口声声说“我也是受害人,我是无辜的”。如果上天无眼,你没有留下任何信息的话,你早就逃之夭夭,没人知道你做了什么,只有上天还有你的良心知道。那么,无辜的人就这么身心都受到伤害,而无人负责,那么大家都像你这样,我们这个社会与文明还有什么关联?我们又与野兽又有什么分别?
我姐要求:第一:赔礼道歉,第二: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大家觉得这过分吗?但,李某觉得这起事故他毫无责任???
既然交警认定李某你付全责,但你觉得责任不在你,你去找有利证据,你去找证人啊!
视频中路人都说肇事者是一个骑摩托车的人,早跑了。你觉得他们都是在说谎话吗?我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可怜的宝宝,才4岁就经历了这么场人心的较量,在她幼小的心灵里,她不知道为什么妈妈的自行车会倒地,妈妈突然倒地不醒还流了那么多可怕的鲜血,
更不知道为什么她也会被甩出去那么远,还摔疼了腿。她惊恐不已,她的这种恐惧也许会让她在无数个梦魇中被惊醒,谁又能给她抚平内心的伤疤呢?视频中孩子无辜、无奈、惊恐的眼神,能不能让肇事者伏法?
好人一生平安,我姐也是好人,怎么就没有心安的时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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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外飞仙  发表于 2012-6-11 13:06:53
退一万步讲,不是摩托车肇事,看到有人出了车祸,李某可以在现场不用急着逃逸,协助打个120也可以。更何况,如果李某也是受害人,当时也被小汽车撞,更不可能立马上车逃逸。
人在做,天在看。作恶者总有恶报。
请大家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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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外飞仙  发表于 2012-6-11 14:06:46
同意楼上,我认为李某如果没有责任,就不可能逃逸,只有肇事者才会逃逸.如果像受害人表妹所说,李某被警察找到后

来不认账,那么他当初为何逃逸?(如果是别人的责任,那他的逃逸被是将所有的嫌疑焦点指向自己,并让他所谓的肇事

者逃逸了吗?所以这个如果不成立,傻子才会没责任而逃逸!)
李某为了不承担各种费用而逃逸在先,推卸责任在次,我认为人品存在极大的问题,这种人应该严惩,应加大赔偿,受害人将来有后遗症怎么办,这种赔偿应该主动一点,而不是推托!
6#
发表于 2012-6-11 14:38:24 | 只看该作者
有照片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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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1 16:52:40 | 只看该作者
早日抓到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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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1 16:54:00 | 只看该作者
肇事者逃逸,有没有良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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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1 16:54:32 | 只看该作者
10#
天外飞仙  发表于 2012-6-11 17:50:07
关注中,不管是不是肇事者负全责,都应该把受伤者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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