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社区论坛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社区 官方微信

莱芜社区论坛

查看:247 回复:1 发表于 2013-1-19 13:11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13-1-19 13:11:11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行贿850万竟被“免于刑事处分” [复制链接]

    [提要] 犯罪嫌疑人黄XX原是武汉市水务局下属企业的一个非党员普通干部,于1998年下海成立了湖北天人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黄在开发后湖淌湖村房地产项目时,向村长、书记等先后行贿850万元以上,行贿人员高达几十人。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江岸区人民法院层层庇护,“敢为人先”地让一个行贿数额高达850万元,被立案调查的犯罪嫌疑人,竟然被判“免于刑事处分”?: d! D9 J" D4 V6 v7 }2 J: u& g
- w5 A1 x# N% t1 w; V6 Q* T
    犯罪嫌疑人黄XX原是武汉市水务局下属企业的一个非党员普通干部,于1998年下海成立了湖北天人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黄在开发后湖淌湖村房地产项目时,向村长、书记等先后行贿850万元以上,行贿人员高达几十人。+ [$ x0 L4 v0 R' z, Q8 T
, n3 \% M" k3 e, D* i
    就是这样一个人,被抓后,向检察院给付巨额保释金后,案子被一次次修改,最后竟被免于刑事处分?领导,您觉得这事儿有黑幕吗?
" ?  I+ L7 K0 d$ a  j* ~
2 ^, S. b) {5 E/ @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 ! J" O( K9 S0 {/ c8 c9 o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转播转播0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反对反对0
 
回复 转播 分享 百度谷歌雅虎搜狗搜搜有道360奇虎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