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社区论坛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社区 官方微信

莱芜社区论坛

查看:3264 回复:19 发表于 2012-9-15 08:48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12-9-15 08:48:08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让文明之花开遍大爱之城 [复制链接]

   周末到乡下办事,公交车上,不时传来坐在前面一对母女的欢声笑语。这时,一位老人上车,坐在前座上的小女孩赶紧起身让座,妈妈赶快抱住女儿说,真乖。女孩说,不是你教我的吗?到了下一站,又有一位抱小孩的中年妇女上车,小女孩的妈妈又站起身给她让了坐。就这样,女孩搂着妈妈的腰,妈妈则紧握车顶的横杆站了一路。
    事情虽已过去几天了,但每当想起这一幕,笔者依旧会产生一种按捺不住的感动。
    也许会有人不以为然,也许有人认为这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举动。可是我们有没有想到,正是这些举手之劳的细节文明,汇成了博大精深的人间大爱,也正是这并不起眼的涓涓小善,成就了我们内涵丰盈的“大爱之城”。事情虽小,揭示出的却是爱的真谛;事虽平常,闪耀着的却是文明之光。这虽是一件一时的举动,诠释出的却是一个永恒的人间主题——— 善良、真情和博爱。
    我们莱芜是省级文明城市,也是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这是莱芜市的荣誉,也是每个莱芜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这是提升每个市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的需要,也是为促进莱芜经济发展、创造美好软环境的迫切要求。维护好这些荣誉是每个市民的义务,而发扬光大这一成绩更是每一个莱芜人民的共同责任。
    文明引导员、义务值班员等一大批志愿者自愿走上街头争当文明创建的“排头兵”,作为文明城市中的一员,作为一个文明城市的创建者和受益者,每一个普通的莱芜市民都应行动起来,自觉加入到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和队伍中去,以身作则做到不横穿马路、不违规行车、不横跨栏杆、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的同时,也应积极主动地规劝身边的其他人,做一名义务的劝谏员、兼职的引导员、编外的监督员,让自己成为一个文明的播种者、成为一个流动的文明窗口,让文明的光环和涟漪波及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让整座城市都包容在文明和谐的氛围之中。
    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城市的细胞、城市的主体,也是城市的灵魂,文明创建的主体在民、根基在民、血脉也在民,所以,要想创建文明的城市,必须先有文明的市民。
    各位朋友们,让我们一同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树立起正确的社会主义价值观、荣辱观、文明观和生活观,树立新风尚,常思己过,见贤思齐,像文中的这对母女一样,用脚踏实地的具体行动去创造实实在在的精神文明,一同维护莱芜新形象,共同创建莱芜新文明。
   要坚信:只有人人文明,莱芜才能“闻名”!

来源:鲁网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转播转播0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反对反对0
 
回复 转播 分享 百度谷歌雅虎搜狗搜搜有道360奇虎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2#
发表于 2012-9-15 09:40:00 | 只看该作者
哦...............  
3#
发表于 2012-9-15 09:40:00 | 只看该作者
我顶啊。接着顶  
4#
发表于 2012-9-15 09:40:02 | 只看该作者
我在努力中  
5#
发表于 2012-9-15 09:40:02 | 只看该作者
我的妈呀,爱死你了  
6#
发表于 2012-9-15 09:40:02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福如东海,万寿无疆!  
7#
发表于 2012-9-15 11:40:03 | 只看该作者
不错,看看。  
8#
发表于 2012-9-15 11:40:03 | 只看该作者
顶你一下,好贴要顶!  
9#
发表于 2012-9-15 11:40:03 | 只看该作者
越办越好~~~~~~~~~`  
10#
发表于 2012-9-15 11:40:03 | 只看该作者
顶一个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