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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16 回复:0 发表于 2014-1-22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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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 14:23:31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莱芜15个“严禁”正风肃纪 [复制链接]

日前,莱城区教育局下发《关于2014年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规定,莱城区各单位、学校将坚持15个“严禁”,抵制不良风气。- g6 V* F: b- J' F
    这15个“严禁”分别是: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及家属外出旅游、观光及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将走访亲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格控制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庆典活动的数量和规模,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会员卡、支付凭证和有价证券等;严禁酒后驾车、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宜,严禁利用婚丧等事宜收钱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参与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公共场所吸烟;严禁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打牌、上网玩游戏、聊天、炒股、购物等;严禁工作时间到歌厅、舞厅、酒吧、咖啡厅、茶馆、足疗、桑拿、按摩、健身、棋牌馆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严禁“吃、拿、卡、要、报”等违法违纪行为,禁止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或者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或者让服务对象报销费用;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领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严禁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
1 s( X! k4 ], @2 x1 F    莱城区教育局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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