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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501 回复:1 发表于 2013-5-2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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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 15:25:15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赛事纪律 [复制链接]

赛事纪律
1、禁止一切铲球、铲抢及鲁莽的、草率的过分使用力量的行为,裁判员将依据规则进行警告处罚。在比赛中领到红牌的运动员处予当场停赛并追加停赛一场的处罚,领到红牌的一方两分钟以后方可补充上场人员。领到黄牌警告的球员处予当场停赛两分钟的处罚,每场比赛累积两张黄牌的球员当场停赛并追加停赛一场。比赛过程中发生球员打架斗殴闹事、故意报复、辱骂裁判对手等行为的球队,实行“零容忍”办法,不论事端起因和事态结果,立即取消该队参加本次比赛资格,没收该球队所交的纪律保证金,其所有比赛无论是否完赛一律判0:3告负,医药费由冲突人员自理,严重后果者承担法律责任。
2、比赛进行期间非双方球员不得进入内场,替补队员在内场指定位置等候,除替换外不得进入赛场。场内场外人员不得使用粗鲁语言指责漫骂球员、裁判员,倡导文明观赛事、理智对输赢的快乐心态。禁止所有队员、裁判员酒后上场比赛及执裁,一经发现,球队判负,裁判员按缺勤处理。
3、比赛服装:各参赛队报名时应穿着统一的球服,场上队长自备袖标,守门员球衣须与其它队员球衣有所区分。
本次联赛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着平底或小碎钉足球鞋、长筒球袜、护腿板,一律不得穿着其他足球鞋。装备不符合规定者,当值裁判有权令其更换,否则将禁止该队员上场比赛。
4、比赛弃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均属比赛弃权,裁定弃权队0:3告负。
(1)到达规定比赛时间,球队仍未到达或人数不足3人;
(2)不服从裁判判决,拒绝恢复中断比赛的球队;
(3)未报名的球员代表该队参加比赛。
5、本次比赛同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球队参赛。
6、特殊规定
(1)比赛时,运动员上衣应塞进运动短裤内,双方队员在比赛开始前及比赛结束后,需与对方队员握手。
(2)比赛结束后双方队长或领队以及主裁必须在比赛登记表上签名确认赛果。
(3)比赛期间,各队自觉保持赛场卫生,维护赛事和球队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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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5 10:22:48 | 只看该作者
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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