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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621 回复:1 发表于 2013-5-2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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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 15:16:29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五人制足球联赛规程 [复制链接]

本帖最后由 莱芜市足协 于 2013-5-2 16:10 编辑

莱芜市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五人制足球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莱芜市体育局   莱芜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莱芜市足球运动协会
三、时间地点
2013年5-7月,在市全民健身中心举行,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四、参赛资格
各级各单位、各足球爱好者均可自由组队。参赛队员年龄须满18岁。
五、报名办法
1、每队可报领队或教练1名,运动员10-15名(可兼任)。
2、各队于4月29日前将报名表报送至市足球运动协会,并附参赛队员身份证复印件和彩色照片各1张。报名表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晰、工整。
联系人:王建录   联系电话:13863447377
QQ号:1196777877
3、报名时,每队缴纳报名费1000元,含纪律保证金500元/队(比赛结束后,若无违纪现象,退还所有纪律保证金),由市足球运动协会负责收缴和支出。各队要为本队每位球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短期保险。赛前各队必须与承办方签订比赛承诺书,所有比赛期间发生的人身及其他意外伤害与主办方、承办方无关。
六、竞赛办法
1、参照最新的《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发边线球、角球、球点球、中圈球、任意球时必须一只脚站定,另一只脚出球(不允许助跑或跨步),中圈球直接射门得分有效。
2、比赛采用单循环赛的办法。
3、名次决定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在全部单循环赛中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下列顺序决定名次:
a.积分相等的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
b.积分相等的队相互之间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c.积分相等的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d.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4、联赛管理
(1)每场比赛每队同时上场球员5人,每队最多可报8名替补队员,各队必须明确1名领队或教练作为全队联系人。替补上场时须提前向第二裁判示意,并在换人区等候。守门员的替补出场或与场上其他队员更换位置必须在死球期间(发边线球、任意球、角球、中场球时)并经主裁同意。
(2)比赛时间为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裁判员根据场上情况决定补时时间。
(3)各参赛队必须在比赛开始前30分钟到赛场报到,在比赛前10-20分钟将出场球员名单提交裁判员,裁判员将检查球员装备,不符合装备要求的不得上场。除天气等特殊原因导致比赛不能进行外,各队必须遵守组委会确定的比赛时间,准时开赛,一方队员少于3人(含3人)以下,比赛直接判0:3告负。
(4)禁止一切铲球、铲抢及鲁莽的、草率的过分使用力量的行为,裁判员将依据规则进行警告处罚。在比赛中领到红牌的运动员处予当场停赛并追加停赛一场的处罚,领到红牌的一方两分钟以后方可补充上场人员。领到黄牌警告的球员处予当场停赛两分钟的处罚,每场比赛累积两张黄牌的球员当场停赛并追加停赛一场。比赛过程中发生球员打架斗殴闹事、故意报复、辱骂裁判对手等行为的球队,实行“零容忍”办法,不论事端起因和事态结果,立即取消该队参加本次比赛资格,没收该球队所交的纪律保证金,其所有比赛无论是否完赛一律判0:3告负,医药费由冲突人员自理,严重后果者承担法律责任。
(5)比赛进行期间非双方球员不得进入内场,替补队员在内场指定位置等候,除替换外不得进入赛场。场内场外人员不得使用粗鲁语言指责漫骂球员、裁判员,倡导文明观赛事、理智对输赢的快乐心态。禁止所有队员、裁判员酒后上场比赛及执裁,一经发现,球队判负,裁判员按缺勤处理。
5、比赛服装
(1)各参赛队报名时应穿着统一的球服,场上队长自备袖标,守门员球衣须与其它队员球衣有所区分。
(2)本次联赛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着平底或小碎钉足球鞋、长筒球袜、护腿板,一律不得穿着其他足球鞋。装备不符合规定者,当值裁判有权令其更换,否则将禁止该队员上场比赛。
6、比赛弃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均属比赛弃权,裁定弃权队0:3告负。
(1)到达规定比赛时间,球队仍未到达或人数不足3人;
(2)不服从裁判判决,拒绝恢复中断比赛的球队;
(3)未报名的球员代表该队参加比赛。
7、本次比赛同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球队参赛。
8、特殊规定
(1)比赛时,运动员上衣应塞进运动短裤内,双方队员在比赛开始前及比赛结束后,需与对方队员握手。
(2)比赛结束后双方队长或领队以及主裁必须在比赛登记表上签名确认赛果。
八、录取奖励
(一)奖励名次:获得比赛前三名的球队,各授予冠、亚、季军奖杯一座及相应奖品。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一支队伍获体育道德风尚奖,并予以奖励。评选办法:
1、若某队在比赛时发生打架、辱骂对方或裁判等不文明行为,取消其评选资格。
2、各队体育道德风尚奖原始总分为100分。
3、比赛中,运动员被出示黄牌一张扣2分,红牌一张扣5分。
4、比赛结束,得分最高的队获体育道德风尚奖。如两队以上总分相同,比赛名次优者列前。
5、获奖的球队,将获得证书和奖品。
(三)“最佳射手”奖及评选办法
1、评选一名最佳射手。
2、在比赛中进球多者获此奖,若有两人以上进球数相同,并列获奖。
3、获奖者将获得奖杯和奖品。
八、其它事项
1、各参赛队须自费购买人身保险。
    2、各参赛队在同意遵守本规程的前提下,全体参赛成员需签署承诺书后,方可参加比赛。
3、未尽事宜,由市足协进行解释说明。
九、本次联赛诚招各种形式的社会赞助,非赞助企业不得借助本次比赛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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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2 18:18:2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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