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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654 回复:9 发表于 2013-3-21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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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1 08:32:08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亲,你会右转了吗?进来看看 [复制链接]

首先要声明的是:我自己也开车,开始也不明白为什么受处罚,但是细细看一遍法条,就是没按法规来!~所以那些抱怨人家交警的坛友们自己先把法条找出来看一遍再发表议论,到底是人家处罚错了还是自己做错了!!自己没学好别怨人家交警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如果没有右转导向车道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关于分道通行的规定,也不能越过白实线借用非机动车道右转!!而应在直行道上依次等待右转!!这就是大家的疑问点!)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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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1 08:34:5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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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1 08:35:0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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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1 08:35:14 | 只看该作者
明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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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1 08:35:27 | 只看该作者
原来我一直是违章右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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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1 08:35:33 |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3-3-21 09:18:12 | 只看该作者
还是那句话,遵章守法的开车,怕啥
8#
发表于 2013-3-22 15:11:42 | 只看该作者
学习啦
9#
发表于 2013-3-25 11:20:51 | 只看该作者
整得我都不会开车了
10#
天外飞仙  发表于 2013-3-26 12:08:00
我已经交了100i块钱的学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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