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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442 回复:0 发表于 2011-9-9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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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9 17:50:28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寨里名称的由来 [复制链接]

谈及寨里之名,《村庄》书载:“寨里古称旧寨,后为寨里,是由元初刘元帅寨演变而得名。”此载,反映了一个实情,即“寨里古称旧寨,后为寨里。”又讲了一句,即寨里“是由元初刘元帅寨演变而得名”。
    翻阅莱芜县、市志可以看到,民国以前的县志,都把此地记写为“旧寨”;民国后的县志、市志,都把此地称之为“寨里”。这应是实情之载。“寨里”的起始之称,首载于民国二十四年《续修莱芜县志》,此时,距“元初由刘元帅寨演变而得名”的那个寨里,已达七百多年。定一个地名,经过如此漫长的演变过程,可能连引证者自身也不会信以为真的。
    其实,旧寨和寨里两名称,除名称用字有所不同之外,其名称由来和本质表意都是一样的。它们同属于“旧寨里”的简化之称。“旧寨里”是一个借谐音字记取的名称,其本来称谓是“旧斋礼”,是说,此处是古人作斋戒之礼的地方。“旧”字,是为了明晰“斋礼”的时代含意而加用的,表明此斋戒是按旧典规范而举行的斋戒之礼。
    何人、何时、何故在此处举行过斋戒之礼呢?这需要联系鲁国的“三家并建”之事去分析,去探讨。翻阅史书可知,古人凡行大事,必先做斋戒之礼。如周武王欲听姜尚讲《丹书》,乃斋戒三日;齐桓公欲拜夷吾为相,乃复斋戒三日,告太庙;孔子闻齐变,斋戒三日,沐浴而朝哀公,请兵伐齐等。“三家并建”是牵动鲁国朝野的一件倾国大事,欲将此祈祷上苍,告祭先君,“卜筮视日,斋戒修涂”,都是绝对不可或缺的必做要事。而且,其典礼仪式之规范,规模之宏大,场面之隆重,都将是空前绝后的。正因如此,这一“斋礼地”才为世人留下了永恒的印记。“斋礼地”的中心标记,就是今寨里村东的那座八棱高台,有文称之为“东株台”,也有文称之为“金株台”。两种称谓都不是高台的本称,但都隐含着本称的表意。其本称谓“禁株台”,“禁株”即“禁止株连之罪”之意,也即免除罪人的“株连之罪”。犯有株连之罪的人,具体所指何人?联系“斋礼”事件的起因可知,就是指的庆父、叔牙二人。
    庆父、叔牙乱国弑君,这不仅犯的是杀头受戮之死罪,也是犯的株连九族的灭门之罪。这样的罪人是无权继嗣立后的,要为其立后,必须免除其株连之罪,否则“封之得无非典”。为此,特建八棱高台,定称为“禁株台”,作为宣告“禁株并建”政令之场所,以祈祷上苍,祭告先君,布示国人。
    在这斋礼地域中,有两处特殊古迹。一处是位于大增庄西北150米处的一座古坛场;另一处是位于戴渔池村西南200米处的两座古墓。坛是因何而建?墓是谁人之墓?虽有一些历史考证,但都没有作出令人信服的认定和结论。
    关于古坛场的考证:“此坛,是为古嬴县令及其官员们落轿和斩首罪犯发号施令的地方。实为监斩台。”此语让人生疑。其一,作为一个县级区域,犯有杀头之罪的案件大都属个案,属偶发事件。处理这种偶发事件,完全没有必要特建一个面积达2400平方米的固定设施,作为“斩首罪犯发号施令”的专用场所。其二,斩杀罪犯,经“大堂庭审”定罪后,一纸布告便可大白于天下,无需县令及其官员们亲临斩杀现场“发号施令”、“监督斩首”。其三,兴建如此大规模的“监斩台”,与古嬴县所处时代的施政方针也是大相径庭,极不相称的。
    嬴县是秦汉时代的执政产物。秦时的嬴县未建县城,自然不会花费人财物力去建所谓“监斩台”这样的专用设施。所以,要建只能是汉朝所为。嬴县自汉高祖六年建起县城,到“武帝割嬴以并奉高”,历经百年。在此期间,嬴县和其他郡县一样,都是在“德厚侔天地,利泽施四海”的大政方针指导下从政教民的。正如《汉书》所载:“汉兴,扫除凡苛,与民休息。至于孝文,加之以恭俭,孝景遵业,五六十载之间,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武帝之雄才大略,不改文、景之恭俭以济斯民。”相比之下,靠借“监斩台”以突出执政之威,以显示震慑之力的施政做法,却有些不合时政之拍了。再说,在泰山郡守眼皮底下建如此之台,其结果除了给施政者自身带来难堪之外,其他不会有多少益处。由此可以断定,此台,不是“监斩台”,也不是嬴县时代所建,这不是“斩首罪犯发号施令”的场所。
    此坛建于何代?是何人所建?联系“禁株和三家并建”分析可知,这就是鲁人为祷告先君,求其赐旨而建的特殊场所。此场所,按民间之说,可称之为“祭告坛”,按官方记言,可称其为“简展台”。所谓“祭告坛”,即祭告先君灵位之坛。所祭告的先君,就是鲁庄公和被庆父杀害的公子般和鲁闵公。所谓“简展台”,即打开展示写有兆书的竹简,观看占卜结果的祈祷台。现将祈祷过程简述如下。为免除庆父、叔牙的株连之罪,实施“三家并建”,特筑三位国君的灵位之坛(三坛合一),求其赐命。祭坛上放着璧玉,灵位前放占卜用龟,进行占卜。鲁僖公手拿玉圭站在祭坛上向三君祷告,接受先君命令。占卜结束,在坛上打开写兆书的竹简,观看占卜吉凶结果。如果是吉兆,说明先君已赐命应允;如果是凶兆,显然是不宜为之。可以推知,所得到的占卜结果都是吉兆,“三家并建”可以照先君的意旨办理了(参看《尚书·金滕》)。得到了先君的意旨后,就在“禁株台”上,正式宣告免除庆父、叔牙株连之罪的政令,以喻国人。
    祭坛的定址也是有一定讲究的,它是以“禁株台”为参照地而建的。“禁株台”是一个八棱型建筑,有八卦方位之寓意。祭坛位于“禁株台”的东北方向,这是“艮卦”的方位,显然是取“艮卦”的卦意。《易经》载:“艮卦代表东北方,正当黎明来临,黑暗即将过去,光明将要到来,旧的一天结束,新的一天开始。”这正表明“三家”的新生和鲁国新的一天的开始。
    两座古墓也是以“禁株台”为参照地定位的,它位于“禁株台”西部偏北方向,这正是上卦为“坎”,下卦为“兑”的“节卦”的方位。节卦的含意是节制约束。强调适度合理节制,是人生遵循的立身处世原则。卦象曰:“不节之嗟,又谁咎也。”意思是,咎由自取,又能责怪谁呢?换言之,“当节不节,则自取其咎。”这里既有评说庆父、叔牙所犯罪行之意,也有启示人们如何立身处世之教意。
    两座古墓到底是何人之墓?一直被视为千古之谜。现在可以说,两座墓的墓主,就是庆父、叔牙兄弟二人。何以见得?其一,墓葬的规格标准符合两人的生前身份。两人生前同是国中大夫。大夫的墓葬标准是一棺二椁,要七食鼎随葬。两墓因被盗过,仅挖到两食鼎。说明这是按七鼎随葬的,其他十二鼎早已被盗而失。可见,此墓葬标准和两人身份是相符合的。其二,墓中无尸骨遗存。说明,死者的尸体根本就没有入棺埋葬。因庆父、叔牙是带罪之人,其带罪之身是不可按正常葬礼入棺下葬的。所以,两墓中只有葬品葬物而无尸骨。可知,此葬是他们的后人为其举办的象征性安葬。或者说,是对没有犯罪时的那个庆父、叔牙的安葬。其三,之所以把两人葬于此处,是因为庆父自缢于此地。“截乱安国,三家并封”,作为辉映鲁国,彰善瘅恶,弘扬周礼的一次重大历史事件,为鲁国的历史揭开了新的一页。而名源于这一重大事件的寨里(斋里)羊里(扬礼)、仪封之称,既成了此重大事件实施内容的明晰解读,也成了此重大事件实施过程的具体印记。
■莱芜市老年大学 苏培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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