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莱芜热心人 于 2012-1-20 17:07 编辑 ( e6 k. B# N7 G4 Y6 q9 q'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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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是亲朋好友聚会的高峰期,喝酒往往难以避免。千万不要过度劝酒,劝酒过量致人伤亡将承担责任。
& q8 o+ P* @ O 案例2008年春节期间,陈某应邀到朋友王某家吃饭,席间王某频频向陈某劝酒。饭后,陈某驾车回家途中因超速驾驶发生车祸身亡。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明知陈某驾车而来,还与陈某共同饮酒,并在陈某驾车离开时持放任态度,故其对陈某的死亡负有一定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王某赔偿陈某家人各项费用共计4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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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亲朋好友一起聚会饮酒时,酒宴的组织者、参与对他人劝酒者、或者自愿照顾饮酒者的人,均对饮酒者负有一定的照顾、看护、帮助等义务。如果是将饮酒者送回家,应将醉酒者送进家门,交到其亲人面前;若其亲人不在,应给其亲人打电话及时通报情况。否则,由于春节期间天气较为寒冷,醉酒者极易冻死冻伤$ \; y; O2 p, x$ D5 |+ q
另外也有饮酒过度酒精中毒甚至致人死亡的,劝酒者在事后均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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