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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网购收货7天内可无理由退货 [打印本页]

作者: 莱芜吕祖泉    时间: 2014-1-27 09:13
标题: 网购收货7天内可无理由退货
新《消法》3月15日起实施 加大网购、个人信息等领域权益保护,网购收货7天内可无理由退货。对于经营者的欺诈行为,新《消法》将现行《消法》规定的“退一赔一”修改为“退一赔三”,并增加了“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的规定。据《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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