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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体检25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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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秋末的落叶
时间:
2013-10-31 00:31
标题:
高考体检25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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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1 00:31 上传
■首次明确不提倡”裸检“
■听力残疾考生可申请免外语听力测试
3月25日,我市2013年高考体检正式开始,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含春季及夏季)都必须参加体检并按规定交纳体检费。与往年高考体检相比,今年,我省首次明确提出,除非有医学上的必要,一般不提倡全裸体检查。
■ 记者 孙菲菲
首次不提倡”裸检“
”每年高考体检前都有裸检的传言,同学们都紧张得要命。今年,这个担心没有了。“26日,一位正在体检的学生告诉记者。据了解,高考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有关规定执行。与此同时,今年高考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是否是”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报考军事、公安、武警等类院校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和有关院校组织的军检、体能测试和面试。今年我市高考体检具体时间为3月25日至4月12日(3月30日-31日、4月4日-6日休息)上午7:30-11:30,下午1:30-5:30。
体检结果应及时通知考生
根据要求,体检医疗机构(体检站)要建立体检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做到不错检、不漏检,杜绝一切不规范行为。体检记录的字迹必须规范清晰,不得涂改。确需涂改的,涂改处必须由体检医生本人签字并加盖更改专用章,否则无效。体检结论必须确切,每项体检结束后,体检医生须签字负责,《考生体检卡》须由专人负责收发、传递和保管,考生和非体检工作人员不得接触该卡。对于疑难病症,要进行会诊复查,不得草率作出结论。体检结果应及时通知考生。对影响正常录取的体检结论(主要指高校不予录取)应安排专人当面告知考生,让考生了解该结论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申诉程序和复检规定。
听力残疾考生可免听力考试
采访过程中记者还了解到,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考生,凭地市级(含)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可以申请免外语听力测试。
听力残疾考生须于4月25日前将地市级(含)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交市招生考试机构,并填写《听力残疾考生免外语听力测试申请表》。市招生考试机构将组织有关专家认真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须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市招生考试机构于5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省招考院普招处,批准后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听力残疾考生外语成绩按下列公式换算:外语成绩=考生笔试项目分数(成绩)×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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