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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蛮横钢城区车站 撞车拒不赔偿 [打印本页]

作者: 好事者    时间: 2011-9-13 11:05
标题: 蛮横钢城区车站 撞车拒不赔偿
事由经过 , M$ V5 O2 }  Q2 C  G
1、2011年7月15日,停放的私家车被莱芜长运公共交通公司钢城车站的鲁S-33220车撞坏,司机拒不赔偿,并且扬言:“撞你个车算什么,撞死人的有的是”; ; l% n, T! v* S2 [
2、2011年7月16日,莱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二大队,第2011201219号事故认定书:车站车辆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8 m8 F$ U' x8 G* x  a( }1 n找车站站长索赔修车,站长:“撞你车怎么了,找俺干什么,那是你自己的事,找保险公司自己修去。”
% F# n  a; Z4 u: n1 c8 g( c: X  S3、2011年7月27日,交通便民法庭审判员焦玉兴进行民事调节时,“车站代表”猛拍焦法官办公桌多次……,当时现场人员,法庭书记员、双方当事人多人;
2 b' Y2 _5 ?& b* [1 p裁定结果: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2011)钢民初字第656号:莱芜长运公共交通公司承担80%责任,赔偿2518元,于2011年8月27日前(一月期限)支付;车站人员已按手印同意;
  a+ {7 C8 P' V1 N3 d- _4、但直到2011年9月10日,车站方面拒不履行。
7 X1 t7 v, k( t+ C  ]    请市有关部门给予关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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